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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经营的国企厂长下岗

2000-01-12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凡属经营管理不善被解聘的国企领导,三年之内不得易地担任领导职务”。北京市日前通过的一项最新决定,让国企厂长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这意味着他们的个人前途将和企业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

根据北京市工业工委的文件精神,今后两年这一决定将在北京市国有工商企业中全面实施。它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已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成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和工厂制的企业。

北京市规定,北京市将在选拔国企经营管理者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公开选拔聘任企业经理(厂长)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任职资格评审小组。参加竞争的人员应有在企业正副职三年以上或中层正职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一般应有大学本科学历,经过任职资格评审小组考察核准后,方可参加竞聘。

公开选拔聘任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标的、素质测评、答辩评议和签定合约4个阶段。任期一般为3-5年。在此期间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给企业造成损失的3年之内不予任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北京市针对国企经营管理者的不同岗位提出了不同的考核办法,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再象以前那样适用同一个标准。

这套办法旨在彻底打破国企厂长的铁饭碗,增强国有企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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